摘要: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分红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独资企业账户的钱能否转到其他私人账户?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将利润转到投资人的账户,是否还需要按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了!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年底利润分红,不用缴纳和分配个人所得税,因为分配的是税后净利润。如果是税后利润,只能转到投资者本人的账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已经就是投资者个人的所得,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后,也就是税后净所得,不存在分红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因此,你公司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上述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非常清楚,分红收入必须单独按照20%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股东是个人还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没有改变。 备注: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要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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