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

 

来源:东方财会   时间:2019-09-10   浏览量:1256次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购买方取得的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不需要认证?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后发现它存在问题,需要销售方开红字发票.那么,怎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红字发票怎么处理呢?

 

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

客户开给我司的进项发票,我司已经抵扣。后因发票错误,我司开红字发票申请单,寄给客户后,客户开红字发票给我司,然后开了正确的发票过来。请问客户开来的红字发票我司需要认证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三条,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如果已抵扣,购买方填开前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不管当月是否收到红字专用发票,也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如果取得红字专用发票认证了,相当于重复减少了进项税额。

如果未抵扣,如果取得红字专用发票认证了,也会冲减正常进项税额。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文章来源:http://www.acctserv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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