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50号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来源:东方财会   时间:2019-11-03   浏览量:938次


 

摘要:财税〔201850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简称201850号通知,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5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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